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于绍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更新时间:2025-06-27 20:34:05 浏览次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7日通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于绍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绍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纪违纪,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违规办理虚假身份证;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绍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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