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创新药ETF年初至今涨幅已超60% 从估值洼地到交易热土:创新药板块行情还能走多远?
更新时间:2025-06-10 23:57:49 浏览次数:

  持续驱动中国创新药资产的价值回归。

  爆出后的短期增长动能若想持续,需要持续的优质临床数据读出来支撑未来的增长预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出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

  在接受在供给侧方面,金春林指出,通过引导高水平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将带动基层对创新药的临床需求。原本一些仅能在大医院使用的创新药,将有望在县域或社区层面推广应用,从而扩大其市场空间。

  在支付侧,金春林认为,“基本医保+商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尤为关键。他进一步解释称,过去由于缺乏政策抓手,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面和发展空间有限。如今,通过设立明确的“创新药商保目录”,商业保险就能够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覆盖一批性价比较高、临床价值突出的药品,这对商保体系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除了此次文件提到的商保创新药品目录,“医保丙类目录”同样备受业界期待。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丙类目录将于今年9月落地,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不过,丙类目录并未在今年4月1日开启申报。

  金春林还表示,该政策的落地仍存在不少挑战。例如,医保丙类目录的定义、适用范围需要进一步清晰;执行主体、执行方式也要有明确的指引。同时,在测算阶段,哪些创新药品应该纳入丙类目录?哪些不纳入?纳入后各地的惠民保是否必须采用?还是说可以自主选择?这些问题都有待后续政策的进一步厘清和落地。

  也正因为上述原因,相比较于医保丙类目录,金春林认为此次政策文件所提出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是一项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创新。面对创新药加速上市的行业趋势,金春林强调,创新药品目录恰好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新药在纳入目录后,其在实际临床环境中的真实疗效与价值,可通过商保覆盖人群得到更充分验证。这些积累的真实世界证据,将成为未来评估其是否适合以及何时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重要科学依据,为新药从市场准入到医保覆盖铺设一条更稳健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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