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播出,且都在大力推广。能让长短平台合力推一部短剧,这在行业中很少见,是否为特例?对于内容创总制片人:这不是特例,是短剧在商业模式上的优势,以及短剧目前所处的阶段导致的。
对于短剧而言,有红果的免费模式、长的会员模式以及各平台的单点付费模式,对于头部内容而言,各平台都会大力推广,吸引用户去自己的平台观看。
由于发行渠道分散,以及头部内容对各平台始终是稀缺的,因此我认为暂时不存在平台影响创作自主权的问题,内容方的创作很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