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苏地海事罚字﹝2022﹞400139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浩永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苏州浩永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胡浩,住所: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号博济科技创业园A座103-G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