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乡村振兴局领导评议审定,现将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万元,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5万元安排及拟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