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
更新时间:2022-10-03 11:19:06 浏览次数:

  8月23日,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应急罚﹝2022﹞57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18000元。

  

  张家港市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查小静,住所: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务本村华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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