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诱导车主故意将车泡水?业内:人为制造车辆全损涉嫌保险诈骗
更新时间:2026-07-13 00:38:58 浏览次数:

  2024年7月11日,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侦查中心经侦部门接辖区某保险公司报案,称有人故意将宝马车开至洪水中,导致车辆被3级水淹恶意骗赔。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该宝马车系陕西籍男子罗某强2024年3月在重庆购买的二手车,在办理保险过程中,罗某强将车辆车损保险由该车保险公司投保系统自动生成的41万元左右抬高至58万元。2024年7月1日,罗某强与同伙王某故意将车辆开到辰溪县城南道路洪水中,造成车辆被3级水淹事故,随后保险公司被罗某强二人索要全额车损赔偿金58万元。随后,犯罪嫌疑人罗某强与王某均被辰溪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吕某某与保险公司约定全损赔付金额194560元,当日赔付了174560元,剩余2万元为过户保证金,待过户成功后再支付。

  经审理,被告人吕某某在防洪抗汛期间故意将车辆开至被淹没的深水路段造成车辆全损,制造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数额较大,其中犯罪既遂174560元,犯罪未遂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歙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作案工具车辆处置所得13200元,予以没收。

  “保险的本质是基于真实风险事件的互助共济机制,任何试图利用灾害天气‘钻空子’的行为,不仅难以得逞,还会让自身面临诚信缺失和法律追责的双重损失。”有业内人士表示。

  如果车主受别人游说,才做出车辆主动泡水骗保的行为,相关游说的人员也将承担相应责任。“此类行为涉嫌教唆保险欺诈,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会给消费者带来法律追责、理赔拒赔等严重后果。”一家险企的反欺诈工作人员对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副主任袁帅在接受

  同时,袁帅建议保险行业应加强行业联动,防范骗保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做的是强化理赔端的调查深度,不能仅以车辆受损照片、车主单方陈述作为理赔依据,对于暴雨期间的车辆全损申请,要逐一核查车辆停放位置的周边监控、车主事发前后的行动轨迹、车辆往年的投保理赔记录,一旦发现车辆即将过保、车主此前多次咨询全损政策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启动专项核查,还可以建立行业共享的骗保黑名单,将有过骗保记录的车主、参与教唆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全行业通报,避免其在不同机构反复作案。”

  袁帅进一步表示,险企还可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发现疑似骗保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骗保行为,提高骗保的成本,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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