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此次股东大会,公司主要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然而根据投票结果,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全部未能当选。
公司总股本为5.21亿股。以此观之,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等主要股东应该都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显示,获得4.32亿股全票赞成,审议通过。项下子议案悉数被否。这意味着公司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未能当选。
从投票结果来看,被否议案得票数基本一致,均为1.38亿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约为31.8%。
剔除中小股东票数后,福蓉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的投票数约为1.02亿股,与福蓉科技第二大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数量完全一致。由此看来,持股2.94亿股的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可能并未投票。
股东理解错累积投票制?
“由于股东的投票人员在投票操作过程中对股东大会投票规则理解和操作上有误,导致未能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上述议案未能获得通过。”福蓉科技解释称,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市场观点普遍认为,采用累积投票制利大于弊,A股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也大多采用该制度。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显示,2020年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公司有3322家,占比80.67%,较上年增加2.55个百分点;使用“可以采用或积极采用”等模糊表述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公司有738家,占比17.92%,较上年减少2.35个百分点;未作出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或明确规定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公司仅有58家,占比1.41%,较上年减少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