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些人员注意!3-4月不能正常归还公积金房贷的,不作逾期处
更新时间:2022-04-08 23:00:53 浏览次数: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发布。

  
 

  文中指出,为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另外,本次提取还贷的对象为:2022年4月13日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和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的借款户,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4月14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同时,,在5月增加安排一次年冲。市公积金中心将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业务,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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