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子公司5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二审落槌:合同被判无效,但返还资金诉求被驳回
更新时间:2025-09-04 02:05:11 浏览次数:

  一项大额存单质押合同纠纷,历经了长达5年的漫长诉讼“拉锯战”。

  9月3日晚间,升达林业披露了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的质押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判决结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弘达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无效;但中弘达公司诉求厦门国际银行应返还资金及资金占用损失,及确认其不承担民事责任等诉求,福建高院均不予支持。

  

 

  如今来看,在这场诉讼“拉锯战”中,升达林业并未取得预期的结果。今年上半年,升达林业取得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实现同比扭亏。

  
质押合同被判无效,但返还资金诉求被驳回

  升达林业与厦门国际银行的这项质押合同纠纷还得从8年前说起。

  2017年7月,升达林业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借款5亿元。升达林业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江昌政违规将这5亿元资金转入公司子公司中弘达公司的账户内,并以定期存单为升达集团和升达环保的借款向厦门国际银行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但问题在于,存单质押担保并未经升达林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后因升达集团和升达环保未按期还款,厦门国际银行于2018年7月强行扣划了中弘达公司银行存款5.07亿元。

  2020年,诉讼纠纷爆发。升达林业一口气将厦门国际银行、中弘达公司、升达集团和江昌政等告上法庭,要求厦门国际银行返还被强行扣划的5.07亿元。当时案件一审曾判决厦门国际银行返还公司2.56亿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损失。但二审判决又推翻了一审结论,驳回公司全部诉求。

  2024年6月,中弘达公司又以原告身份,以不发生法律效力或无效为由起诉厦门国际银行,要求后者返还资金。

  
 

  如今,案件二审结果出炉。福建高院作出最终判决,确认中弘达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无效,但驳回了中弘达公司要求返还资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公告,福建高院还认为厦门国际银行关于本案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升达林业需承担诉讼费324.41万元。升达林来表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权利救济措施”。

  
 

  
股票刚被“摘帽”,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

  据2018年,因升达集团占用升达林业资金,以及升达林业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升达林业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从“升达林业”变更为“ST升达”。

  2023年8月,江昌政、其子江山、兄弟江昌浩,一审均被判刑。其中,江昌政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120万元。

  
 

  直到今年5月,“ST升达”才刚被“摘帽”,股票简称变回“升达林业”。据升达林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今年6月末,升达集团仍非经营性占用着上市公司9.15亿元资金。

  今年上半年,升达林业实现营收与净利润双增长。其中,营收4.67亿元,同比增长78.26%;归母净利润1406.66万元,同比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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