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恒邦股份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刘元辉收到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出具的,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根据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予以解除。自2024年8月17日至今,刘元辉能够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