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晶科能源回复了上交所的。
目前,买方承诺分期支付,最晚至2028年。除了巨额回款迟迟未到账,更棘手的是,晶科能源出售的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晶科能源还需要向买家支付3.9亿元业绩补偿款。
仕阳绿能科技上层股东基金管理人向晶科能源发送了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计划。
晶科能源表示,按照上述计划,对于第二期转让价款11.06亿元,仕阳绿能科技将于2025年向晶科能源支付1.06亿元,剩余10亿元于2026—2028年各年分期支付完毕。
“经公司与仕阳绿能科技持续沟通,其仍在积极筹措资金,预计后续款项的收回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与仕阳绿能科技进行协商,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晶科能源表示。
晶科能源还需支付业绩补偿款3.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仕邦光能的业绩情况并不理想。
上交所要求晶科能源:“补充说明目标公司2024年全年业绩情况,公司是否需要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并进一步说明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与仕阳绿能科技支付当年度尾款的具体安排。”
晶科能源回复称,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其承诺仕邦光能2024年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应达到5亿元。
“公司需向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后仕阳绿能科技需向公司支付4亿元的交易尾款。双方无异议的,前述公司应付的业绩补偿款与仕阳绿能科技应付的交易尾款可予抵销。”晶科能源表示。
晶科能源称,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综合考虑2024年公司向仕邦光能的硅棒采购价格和具体交易情况,同时考虑该等业绩补偿的所得税影响并经双方书面确认,经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应向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的补偿金额约3.9亿元。
“鉴于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尚未向公司完全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项,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暂未支付上述业绩补偿结算款项。”晶科能源称。
晶科能源称,公司已对对赌期内应当向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补偿的金额进行预测,并依据会计准则之规定,确认约6亿元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相关会计处理已在2024年报表中进行了合理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