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诚信国际:陆家嘴论坛提及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是什么?对科创债有何影响?
更新时间:2025-06-18 23:46:05 浏览次数:

  “积极推动上海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发行科创债券”,这是“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宣布“上海‘先行先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这项金融政策时,提到的一条内容。

  “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又将如何影响科创债的风险敞口?中诚信国际相关专家告诉他们指出,风险分担工具有助于缩小债券风险敞口、对债券形成一定程度的信用支撑,但更为复杂的增信结构也对信用分析提出了挑战。

  就在上个月,科创债迎来新政。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在配套支持机制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成为其中之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担保机构等可根据自身风险定价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潘功胜在今年3月的一场

  “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为什么上海先行?

  具体而言,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科创企业融资或存在以下方式:综合来看,考虑到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债券市场中活跃度有待提升,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推出,一方面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人债券发行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机会,拓展融资渠道,提升债券市场的接受度、关注度,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和可得性。同时也有利于分担企业在违约情形下的损失赔偿责任,降低债务负担。

  另一方面,科创企业存在高成长、高风险特征,股权投资机构转投后也面临一定信用风险,担保工具有助于风险缓释,保护投资者权益,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创债投资,推动科创债市场规模扩大。

  此外,

  有助于缩小债券风险敞口,但复杂的增信结构也对信用分析提出挑战

  从信用评级的角度,这一风险分担机制有助于明确债券的信用增进方以及各方所承担的比例,对于准确判断债券的信用风险有一定帮助。由等效于中央政府信用的央行资金提供部分担保,也以中诚信国际为例,基于科技型企业的特性,我们创新推出衡量其信用风险,引入“科技创新竞争力”这一关键指标,主要从企业的科技创新价值、科技创新能力与经营实力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以经营实力因素为例,考虑到科技企业相较一般工商企业往往具备更强的业绩成长性,除竞争实力和资本实力之外,我们还将企业的成长质量纳入考量。

  但近年来出资人与管理人的界限逐渐模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和国有资本注重强化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并进行主动管理,随着管理人的头部化,也有大量管理人凭借历史积累,开始扮演出资人的角色,二者呈现融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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