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刚刚颁布并已正式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和制度基础。
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本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提到,这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就是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动真碰硬,加大纠治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专项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聚焦纠治四类突出问题,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这些问题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企业反映最为强烈和集中。”胡卫列表示,此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就在于这些问题能否得到真正纠治。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截至5月21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平台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条。整治的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各领域的查纠积极推进,行政罚款数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
“为加强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指导,今天,我们还同步发布了8个执法监督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特点,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可以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借鉴。”胡卫列表示。
如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对此,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提到,目前很多地方在积极探索柔性的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实践中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出台了免罚或者不罚的清单。深圳龙华区建立了“柔性执法”机制,对主动自查自纠的轻微企业,开通了免罚清单绿色通道。实践中的这些探索,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味强调柔性执法,强调“温度”,会不会导致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刘波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自始至终态度都很明确,就是要严格依法依规,这也是我们这次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的一个原则。比如轻微不罚、首违不罚这样一些提法,在实践中,法律上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情节,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来执行。”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在行政执法当中,要体现对各类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依法平等适用,不能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让执法有“温度”而突破法律底线,所以要坚持辩证地看这个问题。
刘波表示,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