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2022年7月19日与昶铭汽车签,以低于厂方指导价2.4万元的价格,外加预付车辆保险费7000元,共计协议总价25.28万元,购买了一辆比亚迪汉EV尊荣,约定交车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前。
深圳淘车宝贝汽车城宣称“拼团购车,省心又省钱”,但当他们付款买车后,对方不按购车合同履行约定,“既不退钱、也不给车”,而且还态度恶劣。
汽车团购,是指消费者组团购买多辆同一品牌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汽车,经销商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能够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但由于供货渠道不稳定、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等各方面原因,涉及汽车团购的消费投诉增长较快。
因而,对于以优惠价拼团购车的服务,消费者应谨慎对待。此前,深圳宝安区消委会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应选择正规的授权经销商购车;预付定金需谨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交付一定比例的定金,最好不要一次性提前预付全部车款;选好想要的车型后,一定要在合同中将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付款方式、保质期限、具体的提车时间等通过文字的方式予以明确,防止掉入名为优惠让利,实则降配置、换车型的陷阱。
另外,签订合同应看清合同内容,防止出现签订拼缝合同、挖坑合同、霸王条款的情况,如果合同有表述不明确的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场提出,进行更正说明,合同有修改的地方应让经销商亲自盖章,保证合同效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购车后,应注意收存所购汽车相关信息和相关凭证如:购车发票、产品说明、销售合同、维修记录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