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以社保卡为载体,长三角居民服务“同城待遇”有了法治保障。
什么是长三角一卡通?《规定》明确这是指在长三角区域内,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跨省通用。具体领域包括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三省一市将共同制定和动态调整长三角一卡通应用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规定》共包括二十三条,对长三角一卡通的应用、协同、数字化保障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规定。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测算,2020年末,长三角常住人口总量达2.35亿人。近年来,三省一市在医疗、公安、住房公积金等高频服务领域积极推进“一卡通”。截至今年7月,三省一市通过线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和服务场景应用;居民异地就医门诊结算940万人次,实现长三角区域41个城市全覆盖。
去年年底,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经充分沟通,将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协同立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由上海市人大牵头,三省一市人大共同商定。9月下旬,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自10月1日起同步施行。据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