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2022年6月30日,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2年5月份友谊县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涉及友谊县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同江综合实验室检验,标示为友谊县永发超市所销售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购进日期:2022年5月17日。
经营者信息:友谊县永发超市,法定代表人:杨欢欢,食品经营许可证:JY746,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友邻乡一委八十三栋八号。
友谊县永发超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5斤,购进价格1.2元/斤,销售价格1.5元/斤,已销售完毕。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为进货查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致,整改措施为召开质量管理人员会议,严格按照超市规章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监管部门已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为整改合格。
一、友谊县管三蔬菜水果肉铺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同江综合实验室检验,标示为友谊县管三蔬菜水果肉铺所销售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购进日期:2022年5月18日。
经营者信息:友谊县管三蔬菜水果肉铺,法定代表人:管振武,食品小经营核准证:XJYD3,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新镇乡二委二栋六号。
友谊县管三蔬菜水果肉铺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10斤,购进价格1.5元/斤,销售价格2.5元/斤,已销售完毕。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为进货查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致,整改措施为召开质量管理人员会议,严格按照超市规章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监管部门已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为整改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