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动力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并诺安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2月10日,*ST动力与诺安基金签订。
*ST动力向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划转投资款1.4亿元。
河北证监局认定,*ST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普益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在上述临时报告中称不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也未在关联交易章节披露该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行为。
鉴于毛军亮、程芳芳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规,河北证监局拟对二人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二人不得在原机构或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ST动力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悉告知书,针对指出的问题,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ST动力还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将积极配合河北证监局的后续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