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子公司涉约8亿元仲裁 或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
更新时间:2025-08-12 03:02:39 浏览次数:

  8月11日,春兴精工发布子公司涉及仲裁和公司作为原告诉讼进展的两则公告。

  春兴精工表示,若后续元生智汇败诉且未能履行相应的仲裁裁决,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

  此外,春兴精工与其实际控制人孙洁晓等长达数年的一笔1.08亿元股权转让欠款纠纷,近日迎来一审判决。

  元生智汇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

  上述仲裁案件的申请人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仲裁请求裁决元生智汇立即办理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回购手续,并支付回购款8.06亿元。同时,要求被申请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这起仲裁案源于元生智汇与鼎盛投资之间的一份回购协议。根据约定,元生智汇需在2025年7月13日前,以8.06亿元的价格向鼎盛投资回购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同时,仙游国财为元生智汇的回购款和租金支付提供担保。然而,回购期限已过,元生智汇未能按时与鼎盛投资办理回购手续并支付款项,仙游国财也未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引发了本次仲裁。

  在这一担保链条中,春兴精工扮演着关键角色。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早在2021年,春兴精工方面即与仙游县人民政府、鼎盛投资等各方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同意由鼎盛投资以8.06亿元购买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及建筑物,并由元生智汇回租和回购。

  此外,春兴精工还为仙游国财向元生智汇提供的回购及租金增信服务提供了反担保。根据协议,元生智汇需将转让款中的3.99亿元支付给仙游国财作为回购保证金。如果元生智汇最终败诉且未能履行仲裁裁决,仙游国财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进而触发春兴精工的反担保责任。在扣除已支付的3.99亿元保证金后,春兴精工将面临4.07亿元的剩余回购本金支付。

  目前,此案已被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春兴精工表示,基于目前的仲裁请求,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对相应负债进行了计提,预计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诉实控人案一审胜诉

  近期,春兴精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其起诉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及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欠款纠纷案的一审。

  该诉讼源于2018年,春兴精工将持有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卡恩联特。由于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孙洁晓,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卡恩联特需在36个月内支付剩余1.08亿元的股权转让款,而孙洁晓对这笔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卡恩联特在支付了首期款1200万元后,剩余的1.08亿元款项至今未能支付。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春兴精工于2025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裁定,被告卡恩联特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春兴精工支付股权转让款1.08亿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同时,被告孙洁晓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孙洁晓的法律问题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6年,孙洁晓就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被处以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25万元罚款。

  2023年12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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