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也难逃处罚!这两家券商员工任职期间违规炒股,监管连开三张罚单
更新时间:2025-07-24 21:24:47 浏览次数:

  7月23日,厦门证监局一次性披露了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涉及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据这3人,分别是70后、80后和90后。

  厦门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郑瀚出生于1973年7月,在长城国瑞证券任职期间,于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日使用“李某叶”长城国瑞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两年间,总成交金额达576.67万元,累计亏损4.86万元。在调查期间,郑瀚主动纠正行为。

  陈仲宾出生于1986年9月,在长城国瑞证券任职期间,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1月4日使用“周某”华泰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这两年时间,总成交额达192.46万元,累计盈利4069.91元。在调查期间,陈仲宾存在主动纠正行为等情况。

  王健出生于1995年10月,2022年3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金圆统一证券任职,期间使用“王某”中信建投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979.17万元,累计盈利5579.29元。同样,在调查期间,王健存在如实陈述行为等情况。

  最终,郑瀚因交易亏损无所得,因此仅被处以4万元罚款;而陈仲宾被没收所得4069.91元,并被处以4万元罚款;王健被没收所得5579.29元,并被处以4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长城国瑞证券的郑瀚、陈仲宾二人除股票外还涉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根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而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样属于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范畴。

  2024年以来,监管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展开前所未有的严厉打击。有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对证券、基金、期货、投资咨询等全行业从业人员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规案件。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进入到2025年,监管重拳打击从业人员炒股仍在持续。据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行政处罚中,不仅有普通员工,也有营业部负责人,甚至还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比如,今年5月,海南证监局曾披露,时任太平洋证券海口分公司总经理的王攀懿,在2017年2月至2024年8月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可转债,累计买入约3105.29万元,卖出约3065.91万元,账户亏损约40.51万元。最终,王攀懿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今年1月,北京证监局披露称,自2020年8月26日起,杨江权先后担任国都证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自2022年10月28日成大生物股票解除限售首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杨江权使用其本人在国都证券开立的证券账户持有“成大生物”8万股,后全部卖出亏损130.90万元。最终,杨江权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