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全覆盖!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新规落地,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
更新时间:2025-07-12 00:48:59 浏览次数:

  7月1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此举标志着,北向投资者的程序化交易行为,正式被纳入交易所的程序化交易报告监管体系。

  根据安排,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3个月内,存量投资者应当完成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共计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明确总体要求及报告范围;明确报告路径和时限要求;规定报告信息类型;强化高频交易管理;明确联交所参与者职责;明确监管要求;明确交易所可获取有关客户信息。

  报告主体方面,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为基础进行报告。报告路径方面,由北向投资者向香港经纪商报告,再经由香港联交所提供给沪深交易所。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方面,和境内整体保持一致。对未按要求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报告信息不完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沪深交易所可以提请香港联交所协助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据介绍,对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要求与境内投资者整体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实际差异,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并为市场预留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例如,根据两地监管合作安排,沪股通和深股通如存在异常情形,由沪深交易所提请联交所及时联系相关参与者了解情况,将参与者及其客户的联络信息直接提供给交易所必要性不强,将其设为选填字段。再如,对于产品编码等香港市场无法对应的字段,设置为选填。

  2020年3月1日新正式施行,首次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原则性规定,要求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2023年9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将沪股通投资者纳入报告管理范畴。

  今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同步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规定了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明确了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规范,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7月7日,正式实施。

  此次将北向投资者纳入报告范围,是继沪深交易所对境内投资者程序化交易实施报告管理后,在程序化交易监管领域迈出的又一关键步伐,也符合市场此前的预期。

  北京某量化私募基金人士认为,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控,有助于防范可能由程序化交易引发的市场波动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明确的合规边界,有助量化行业构建健康生态,量化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

  沪上某量化私募机构人士指出,各类投资者包括主观投资及量化投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国内投资者及海外投资者,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去评估和使用程序化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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