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等多份文件。相关目录从今日起开始接受申报。
按照本次出台的,在5年内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疗罕见病的独家药品,可以申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一位医疗产业分析师在接受
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纳入药品目录。
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对创新药有哪些利好?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安排主要是规定了创新药在DRG付费中除外支付。目前,DRG付费与创新药之间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DRG的支付标准是将所有费用,包括患者自费部分以及基本医保支付部分,进行加总计算。因此,对于某一疾病而言,若使用创新药,则其费用会远远超出DRG付费的限额。
他以肠癌治疗为例进行了说明,DRG付费的限额大约为10万元,而创新药的费用通常高达20万元。“如果不对创新药进行除外支付,创新药几乎不可能被医院采用。因此,将创新药纳入商业保险目录,并对其实施DRG除外支付,是一件十分有益的事情。”
上述医疗产业分析师也表示,这些安排均为推动创新药进入医院使用的有效举措,旨在拓展国内创新药的支付空间。未来,创新药的发展路径将不再局限于出海BD的单一逻辑,而是在国内商保的带动下,形成新的增长点。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基本医保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还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推荐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基本医保不予支付。
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基本目录和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但同一产品不会同时出现在基本目录和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中呢?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遴选原则,该目录主要聚焦于创新程度高、 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药品,因此基本不存在同一药品同时入选基本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可能性。
假设某企业的产品出现双重入选的情况,则可能需要在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目录中二选一。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某一药品已经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那么商保就没有必要再单独对其进行覆盖。
对企业来说,入选商保创新药目录更有利,还是入选基本医保目录更有利?
该人士表示,目前来看,医保局设定了一个价格标准,高于该标准的产品不会被纳入基本医保。从这一角度看,对于价格高于该标准的产品,纳入商保目录是利好。
至于其他产品如何选择,需要结合商保的发展情况来决定。在商保发展初期,其规模可能相对较小,因此对产品而言,进入基本医保目录通常更为有利。然而,如果能够通过量价关系进行合理核算,那么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申报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