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工商银行公告显示,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其中包括:审议及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关于撤销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农业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
中国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股东大会提交的议案。
交通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招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相应修订章程,该行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后不再换届。
华夏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待监事会正式撤销后,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024年7月,新修订的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