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VOC未密闭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8-07 06:15:17 浏览次数: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5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0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姜建新,住所南丰镇海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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