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方就2025年8月1日已作出的禁制令及披露令提起的上诉,但批准暂缓执行披露令,以等候宗馥莉向上诉庭提上诉。法院判决宗馥莉方须支付原告本次申请的费用。此前,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1日判决批准了三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申请的临时禁令,禁令要求被告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有处理结果前,不得提取或抵押“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此外,法院责令被告全面披露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