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期间,金穗春通过其控制的多个他人账户,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价格,所得53024534.28元。证监会决定:1.没收金穗春所得53024534.28元,并处以53024534.28元罚款;2.对金穗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