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11款获批上市新药,涵盖肿瘤、内分泌等多个领域,其中多款为相关领域“国内首款”或“国产首款”。11款新药中,有7款为1类药。1类药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代表我国药品注册分类中药物创新的最高水平。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超30款新药上市。本次新药密集获批,既显示出创新药企研发管线的加速落地,也标志着我国创新药产业正步入成熟升级的新阶段。在近期举办的ASCO年会上,中国药企有70多项研究成果入选,堪称国产创新药国际化进程的里程碑事件。
点评:创新药板块景气度可持续,“创新+国际化”创新药产业趋势不变,始终是医药板块的核心方向,政策支持、全球竞争力持续加强、商业化盈利兑现。同时,可关注基本面开始改善的创新药产业链,海外业务方面订单和业绩已开始恢复,国内业务具备自主可控逻辑。2、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闻,该校郭光灿院士团队在量子非局域性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该团队在实验上实现了高保真度高维多光子纠缠态制备,并首次观测到真高维多体非局域性的存在。该工作已于5月30日发表在国际知名期刊上。这项突破性成果不仅填补了国际高维多体量子非局域性实验研究领域的空白,更深化了人类对量子纠缠本质的认知,同时为构建可扩展、高容量、抗噪声的量子信息处理系统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作为新型量子资源,高维多体纠缠态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与量子精密测量等前沿领域展现出广阔应用前景。
点评:量子计算产业正处于“技术驱动向应用牵引”的关键转折期,2025-2030年将是商业化落地的黄金窗口,有望迈进千亿美元市场规模。量子计算作为下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驱动力,正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应用。技术突破、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驱动产业快速发展,其应用场景从专用计算向通用计算拓展,推动金融、医药、能源等领域深度变革。3、6月3日,工信部等五部门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提出选取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不高、市场潜力较大的典型县域城市,举行若干场专场活动。鼓励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金融、充换电及售后服务等领域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结合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工具,定制“购车优惠+用能支持+服务保障”一体化促销方案,健全覆盖购车、用车、养车全周期售后服务网络。2020年起我国每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主要面向三四线城市、县区等以专场活动、巡游巡展活动等形式进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点评:受到一二线城市限牌政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能源车企渠道布局等因素影响,国内三四线城市和县乡级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显著低于一二线城市,仍具备较大提升空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有望持续促进渗透率提升。瑞联新材: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股东宁波国富永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8.31%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57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
朗科科技: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持股5.75%的股东邓国顺计划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深交所等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万股。
广康生化: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持股5.6757%的股东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宏鑫科技: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持股10.49%的股东柏强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8.24万股;持股8.47%的股东台州齐鑫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3.31万股。
新瀚新材: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持股5.2%的股东张萍计划自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868%;持股4.59%的股东汤浩计划自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
电声股份:公司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持股6.17%的股东赏睿集团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8.5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持股3.18%的股东曾俊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4.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持股2.80%的股东周晓露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8.5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远东股份:公司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5104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