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天顺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王普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经查明,王普宇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并违规卖出天顺股份股票,导致公司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王普宇给予警告,并没收所得138.23万元,罚款共计43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