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5-03-21 18:37:46 浏览次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进行了联合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深交易所于2023年7月21日联合发布的同时废止。 为充分评估评价体系的客观性、适用性,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暂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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