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怡亚通公告称,其与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达8.82亿元。截至公告日,该案已由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怡亚通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怡亚通公告,此次纠纷源于2022年11月2日,汕尾投控与怡亚通签订的,约定由汕尾投控参加海砂项目的投标和投资,并由怡亚通在汕尾成立被告二汕尾怡亚通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在2022年和2023年,汕尾投控分别与怡亚通、汕尾怡亚通签署了和,前者约定了怡亚通应按照双方议定价格定期、定量、定额向汕尾投控支付海砂购砂款,后者约定汕尾怡亚通分20期向汕尾投控支付货款共计28.03亿元。
到了2024年4月2日,汕尾投控与汕尾怡亚通、怡亚通签订,约定变更项目总价为暂行按照汕尾投控持有该海砂项目保本价格即24.88亿元分期进行支付;怡亚通向汕尾怡亚通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再由汕尾怡亚通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汕尾投控;怡亚通应开具7800万元的商票作为履约保证金。
汕尾投控认为,汕尾怡亚通和怡亚通未按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责任,要求汕尾怡亚通和怡亚通履行支付义务及相关违约金。
据怡亚通公告,汕尾投控请求法院判令汕尾怡亚通和怡亚通向其共同支付逾期未付款项7.74亿元和项下的违约金2597.19万元,以及项下的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0.03%的利率折合年化利率约为10.95%。
另外,汕尾投控请求法院判令怡亚通向其支付78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及判令怡亚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怡亚通表示,公司对该案件高度重视,认为案件在合同效力、海砂储量及应付责任等各方面均存在重大争议,公司将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收集各方证据予以应诉,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