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还有学者称,国谈的评审环节已经筛选出了一批有临床价值、创新价值的高值创新药。制定丙类目录时,或将优先考虑国谈中通过了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却在最终谈判中离场的这一批药品,例如年治疗费用远高于国谈基准线的CAR-T疗法。另外,如果现有医保目录已经有了靶点、适应症、疗效类似的药物,同类药物或难以通过进入丙类医保目录的方式保留“高价”。
由于丙类目录的细则未最终落定,不少创新药企业目前也仍在摸索对应的动作。其中,究竟是降价抢位现行医保目录,还是为进入丙类目录制定策略,是不少药企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有企业人士对前述镁信健康相关负责人补充道,随着新机制的出台,商保不再是纸上谈兵,这促使每个创新药企都必须将商保纳入药品整体商业化策略的考量范围之中,基于自身药品特点和不同生命周期去匹配甲乙丙类目录,深入研究全国惠民保的整体支付水平,更好地利用“医保+商保”组合拳,制定更精准的市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