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四强化”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管理
更新时间:2022-12-04 15:17:0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司法局强化质量考评、案前指派、案中监督、案后评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管理。一是强化案件质量考评,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培训会、研判会,带领承办骨干逐字逐条学习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细则,提升办案质量。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泗洪县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会见、谈话、阅卷、庭审笔录等文书格式模板,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案前指派告知,提升申请便捷性。坚持一次性告知所享有的援助权利和义务,做到“进一次门”办完所有事。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两库”名录,结合自荐与考核,组建援助律师队伍,实行“轮派制”和“点援制”双项选择,提升援助案件质量。三是强化案中全程监督,实施案情动态跟踪。实施“随单评价,一单一评”机制,从案件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对指派律师办理案件过程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指导。同时,实行旁听庭审制度,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均派遣1名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或案件评委会委员进行听庭,监督案件承办人在庭审辩护时施用法律条款是否精准,确保案件质量效果。四是强化案后归档评查,用好满意度评价制度。组建名优律师考评团,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评查等级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评查工作。同时,将受援人是否满意作为援助案件补贴发放的重要标准,受援人满意度欠佳或不满意的,不给予案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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